評價項目實施過程網上申報表
1.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華能瀾滄江(景洪)新能源有限公司基諾鄉巴卡村洛科新寨光伏電站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 ||||||||||||||
合同編號 | DAAPCX-2025-28 | 合同簽訂時間 | 2024.8.27 | ||||||||||||
業務類別 | 危險化學品□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工貿 | ||||||||||||||
評價類別 | 預評價□ 驗收評價? 現狀評價□ 綜合分析□ 竣工驗收□ 安全評估□ 其它: | ||||||||||||||
企業名稱 | 華能瀾滄江(景洪)新能源有限公司 | ||||||||||||||
項目所屬區域 | 云南省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基諾鄉巴卡村洛科新寨附近 | ||||||||||||||
報告提交完成時間 | 2024年5月10日 | ||||||||||||||
2.評價人員 | |||||||||||||||
項目負責人 | 李毅雄 | 評價組組長 | 李毅雄 | ||||||||||||
評價組成員 | 周忠菊、李毅雄、陳恭文、毛衛旭、崔巍 | ||||||||||||||
報告編制人員 | 周忠菊、李毅雄 | ||||||||||||||
技術專家 | 饒旭軍 | ||||||||||||||
3.現場勘查情況 | |||||||||||||||
現場勘查開始時間 | 2024年12月13日 | 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 2024年12月13日 | ||||||||||||
現場勘查人 | 周忠菊、李毅雄 | 業主陪同人 | 鄭路葉 | ||||||||||||
現場勘查情況 | 基諾鄉巴卡村洛科新寨光伏電站 位于云南省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基諾鄉巴卡村洛科新寨附近,場址中部有鄉村公路通過,交通運輸條件較為便利。 光伏組件采用575/580Wp單晶硅雙面雙玻光伏組件,組件傾角為 22°,組件支架選用固定支架,逆變器采用組串式逆變器,每個光伏組串由28塊光伏組件串聯。全站共配置48臺320kW的組串式逆變器、6臺2600kVA箱式變壓器。6個發電子陣由6臺2600kVA箱變進行升壓,升壓至35kV后以1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洛科大寨110kV升壓站。 | ||||||||||||||
4.報告審核情況 | |||||||||||||||
內審 | 審核意見 | 同意提交過程控制審核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過程控制審核 | 審核意見 | 評價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技術負責人審核 | 審核意見 | 同意報告結論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5.評價報告 | |||||||||||||||
一般隱患 | 0條 | 重大隱患 | 0條 | ||||||||||||
隱患明細 | |||||||||||||||
隱患名稱及整改建議 | 隱患等級 | 發現時間 | 責任人 | 操作 | |||||||||||
1.光伏區: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護欄不完善,道路排水溝堵塞。 | 2024.12.13 | 鄭路葉 | |||||||||||||
2.箱變安全措施未完善。 | 2024.12.13 | 鄭路葉 | |||||||||||||
3.光伏區灌木雜樹未清理。 | 2024.12.13 | 鄭路葉 | |||||||||||||
4.主要負責人未按要求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 | 2024.12.13 | 鄭路葉 | |||||||||||||
整改措施建議 | - | ||||||||||||||
整改措施建議內容 | 針對隱患進行整改 | ||||||||||||||
評價項目評價結論 | 經評價認為:華能瀾滄江(景洪)新能源有限公司基諾鄉巴卡村洛科新寨光伏電站建設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具備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