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
教育培訓中心質量手冊
一、頒布令
按照《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2015修正)》的有關規定結合培訓大綱,本公司就2023年教育培訓中心頒布質量手冊。嚴格按照手冊實行教育培訓。明確工作職責、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確保培訓質量。
二、質量方針和目標
教育培訓中心應該制定適合學員學習的教學環境,每次培訓應向當地市、區(縣)應急管理局提出申請,填報《培訓申請表》,當地市、區(縣)應急管理局審核同意后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教師,制定培訓通知,并向社會公布。硬件和軟件上滿足學員學習所需,每次結課都進行總結,查缺補漏,使教學有序完成,讓學員的考試能夠順利進行,每期培訓的通過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組織機構
3.1行政組織機構圖
3.2 質量保證組織機構圖
3.3 質量職能分配表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 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 | 工作崗位 |
1 | 李臨軍 | 53210XXXXXXXXXX643 | 培訓中心負責人 | |
2 | 黃治祥 | 53210XXXXXXXXXX314 | 培訓中心工作人員 | |
3 | 柯玉 | 53210XXXXXXXXXX62X | 培訓中心工作人員 | |
師資情況 | 序號 | 教師姓名 | 身份證號 |
專職兼職 |
1 | 陳恭文 | 53210XXXXXXXXXX912 | 專職 | |
2 | 黃治烊 | 53210XXXXXXXXXX314 | 專職 | |
3 | 李臨軍 | 53210XXXXXXXXXX643 | 專職 | |
4 | 李曉達 | 53210XXXXXXXXXX512 | 專職 | |
5 | 林早鵬 | 53210XXXXXXXXXX816 | 專職 | |
6 | 馬殿金 | 53210XXXXXXXXXX831 | 專職 | |
7 | 毛衛旭 | 53210XXXXXXXXXX314 | 專職 | |
8 | 饒旭軍 | 53212XXXXXXXXXX016 | 專職 | |
9 | 嚴志剛 | 51250XXXXXXXXXX130 | 專職 | |
10 | 楊慶國 | 53210XXXXXXXXXX634 | 專職 | |
11 | 張開選 | 53210XXXXXXXXXX616 | 專職 | |
12 | 趙高山 | 53212XXXXXXXXXX919 | 兼職 | |
13 | 陳昌固 | 53210XXXXXXXXXX913 | 兼職 |
四、質量體系要求
4.1管理職責
4.1.1目的
安全教育培訓是安全教育過程的重要環節,提供一個有益學員學習的環境具有必要性。在這一前提下,安全教育培訓中心要建立一個完整的體系。讓安全教育培訓能夠發揮所長,將安全教育知識貫徹給每一位學員。
4.1.2范圍
安全教育培訓應從主要領導、工作人員、安全培訓教師、固定工作場所、辦公設施、日常管理和學員檔案管理等角度出發。讓安全教育培訓的工作得到良好開展。
4.1.3主要領導、專職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及培訓教師質量職責
(一)主要領導
(1)執行教育培訓中心管理制度,對教育培訓中心的日常管制負責。
(2)對教育培訓中心實施全面質量管理,對教育場地的維護負責。
(3)根據安全教育培訓程序有序組織開展教育活動,對專職兼職教師進行審核。
(4)接受質量監督機構、管理單位、咨詢、監理單位等有關工作的檢查、指導與監督。
(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1)按照培訓程序有序完成每次培訓申報、通知。
(2)學員報道時接待學員報道工作、做好學員報名資料收集及學習資料發放和班前安全宣貫工作。
(3)培訓期間關注學員培訓情況,監督學員學習,督促學員完成相應培訓。
(4)培訓結束后帶隊學員到考試中心進行考試,考試結束后應向當市應急管理局提出制證申請,填報《制證申請表》。同時按檔案管理要求進行本期培訓歸檔。
(5)工作人員定期檢查培訓中心設備,及時維修、更換教學設備,為學員打造良好的學習環境。
(三)培訓教師
(1)教師根據自身的專業結構,選擇能滿足所從事專業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求的課程,并要取得相應的安全培訓教師資格證。
(2)教師在上課前完成備課,并把相關課件發送至安全教育培訓中心審核。
(3)教師應不斷加強自身業務水平,提高整體素質。
4.1.4 管理要求
嚴格按照安全教育培訓應答遵守行為規范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對培訓設備和環境日常檢查調整、對培訓教師業務能力監督考核、對學員督促學習、對考試機構教考分離。培訓中心建立相應教師檔案、學員檔案及培訓檔案并及時存檔。
4.1.5. 引用程序文件
引用(包括但不限于)的主要法規和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2015修正)》
《鼎安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訓控制程序》
4.2質量體系
(一)總經理
總經理為總公司法人,負責公司的日常組織管理、具有決定權利。
(二)副總經理
由總經理提名,是總經理的助手,是被授權的企業某個領域的負責人。
(三)安全教育培訓中心負責人
安全培訓教育中心負責人由總經理任命,是協調各部門和公司內資源調配的管理人員,是安全培訓教育中心主要領導人,具有決策執行權。
(四)安全教育培訓中心管理組
安全教育培訓中心管理組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兼職教師組成,聽從培訓中心負責人安排,對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開展具有必要支撐性。
4.3 統計技術
質量管理的統計由問卷填寫與學員溝通交流兩種形式,在培訓中聽取學員建議,從培訓實踐中總結反思。
五、質量手冊管理細則
1.總則
按規定的要求對質量手冊的編制、審核、批準、公布、實施、更改、修訂、換版和日常使用治理,確保質量手冊的有效性。
2.管理內容及要求
a.質量手冊的批準與公布
質量手冊編制完成后,由治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公布;
b.質量手冊的發放與治理
質量手冊由內部發放,接受控版本治理,履行發放手續。對向外部供應的質量手冊,按非受控版本治理。
c質量手冊的訂正、更改、修訂、換版
質量手冊中消失的文字過失要進展訂正;
質量手冊與程序文件在實施中發覺的缺陷、不全面等問題應由總辦負責更改并保存;
當質量手冊內容與外部環境有較大變化時,應由中心負責人提出,由物業總經理批準后,總辦組織質量手冊的換版。
D.質量手冊的職場管理
質量手冊持有者要妥善保管手冊,不得外傳和擅自修改手冊;
質量手冊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未經負責人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溝通、外借復制。需外借時,必須經負責人批準并進行登記。
當質量手冊的持有者調離公司或不再擔當相應職務時,要準時講質量手冊交回總辦,并進行登記。
業務咨詢手機: 13638872097(李老師)、13887115955(黃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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